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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债务起纠纷 催要电话成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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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朱运德律师 阅读:1962
两商贩因为一方拖欠货款对簿公堂。在镇江新区法院的公开庭审中,欠债人否认存在债务,债权人当庭播放了一段手机通话录音。凭此关键证据,债权人最终讨回了公道。
  刘某和李某二人一直有生意往来,至今年5月,李某共欠刘某货款5000余元。刘某多次催要未果将李某告到法院。李某则坚称没欠刘某债。尽管刘某向法庭提交了7张欠条,但李某还是不承认。不得已,刘某播放了一段他与李某的手机通话录音,李某在电话中表示自己近期手头较紧,要求“缓缓再说”。在法官询问下,李某承认这是他与刘某在今年8月的一次谈话。法院据此判令李某必须还钱。
  法官认为,目前司法界对于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“秘密录音”,能否采信仍存在争议,但本案中被告方对该录音已认可,这意味着被告已经承认了自己欠款的事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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